郧阳区发改局获得十堰市“绿色低碳发展”先进集体称号

近日,市委、市政府印发《关于表彰十堰市“绿色低碳发展”“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,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被评为“2023年度绿色低碳发展先进集体”。

近年来,郧阳区发改局牢固树立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,以保护生态环境、践行绿色发展、促进生态降碳为切入点,不断提高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创建质量。一是大力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和环保设施升级工程,投资19300万元用于丹江口水库库滨带综合治理(郧阳段)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流失防治工程项目,争取资金12702万元,推动子胥湖污水处理厂等项目,2023年以来,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2.35平方公里,为全区高质量开展流域综合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;二是大力发展绿色产业。落实能耗“双控”目标和碳排放强度控制要求,2023年以来,新增能耗1万吨标煤项目2个,总新增能耗超13万吨标煤,创建新增能效“领跑者”企业3家,创建“绿色工厂”企业2家;三是大力提升降碳质效,2023年以来,新增绿化面积56公顷,造林120公顷,完成林业碳汇项目开发面积达12万亩,完成碳汇交易量信贷资金3亿元。

下一步,郧阳区发改局将稳妥推进碳汇支撑体系建立和低碳智慧管理系统,建立健全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和长效机制,开展森林、水体、湿地等碳汇本底调查和GEP精算平台运维,加强对全区主要用能单位能源消费、碳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控、分析、预警能力,进一步探索实践“两山”转换途径,使绿水青山更高质量、更高效率地变为金山银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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